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罵人「2百5」遭判賠2千元

罵人二百五 法官要他罰兩千元.在電梯公佈欄以紅筆罵人「二百五、見笑」,遭當事人一狀告上法院!法官審理時,援引教育部辭典內容,認為「二百五」是形容他人頭腦簡單或行事魯莽,認為楊姓男子客觀上有輕蔑 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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