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

罵金溥聰男妓 馮光遠罰5千

馮光遠罵金溥聰男妓 判罰5000元定讞國安會前祕書長金溥聰不滿遭作家馮光遠指為男妓,控告馮公然侮辱,一審台北地院認為,馮是針對金擔任駐美代表等政府要職進行評論,與公益有關,判他無罪,金上訴後,高等法院認為,馮光遠以「男妓」等字眼對金的評論,已逾合理範圍,改判罰金5000元確定;本案民事部分,金向馮求償200萬元,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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