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

修剪鄰居越界花木 毀損罪判刑

桃園陳姓男子未經鄰居同意,自行修剪鄰居「越界」的九重葛和白玫瑰,法院認定已變更植物的外觀與生長效用,判罰金三千元及賠償鄰居三千六百元,是修剪鄰居花木吃上民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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