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

李駿逸觀點:檢察官的奇幻旅程—從浪漫之都到福爾摩沙

你或許沒有在古裝劇裡,看過檢察官的角色?也或許對於檢察官的印象,是日劇HERO中,一身帥氣的木村拓哉,不畏懼權勢、打擊犯罪的模樣;也可能是影集裡,戴著假髮、身著法袍,與辯護律師針鋒相對,輪番賣力說服陪審團的角色? 其實,近代檢察官一職起源自西元1808年法國拿破崙諸法典中的刑事法典(Code d'Instruction Criminelle),在此之前,歐洲的法官,與中國古代法官相同,都可以稱為「包公」,因為從偵查、審判到執行樣樣都包,而且可以速審速決,存在有現今難以想像的絕對權力與伴隨的可怕風險。尤其法官若受外在(國王、貴族之壓力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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